竞买须知
一、标的状况:
本次拍卖的资产为位于伊化路16号(王府井对面唐老鸭超市)1间迎街商铺和位于东胜区一中66间迎街商铺的租赁 经营权,具体请到展示地点查看详情。
二、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面向全社会进行,任何自然人、法人均可参加竞价招租。自然人竞买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竞买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上述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及报名程序:
竞买人每参与竞买一个标的需缴纳参考价20%的竞买保证金。现金缴款帐户名称:鄂尔多斯市益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鄂尔多斯银行达拉特南路营业部,帐号:047705012000032577,行号:313205000052。竞买人持进帐单和相应证件或委托书到报名地点由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填写竞买登记表,签订竞买协议书。
一个竞买人可以缴纳多份竞买保证金,大额竞买保证金可以参与小额标的的竞买,1份竞买保证金只能成交1个标的。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9月2日、6日
报名地点:东胜区鑫通大厦B座1006室
五、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2015年9月1日至2日
展示地点:拍品所在地
竞买说明:
(一)拍卖标的:
详见2015年8月24日《鄂尔多斯日报》
(二)拍卖时间:2015年9月7日上午10时
(三)拍卖地点:东胜区联邦大厦银座8楼2号开标室
(四)如何竞买:
1、请您于9月7日上午10时到拍卖会场签到,领取竞买号牌,参加竞拍活动。
2、当拍卖师宣读拍卖某项标的时,如您需要请举牌应价,第一个人第一次的举牌应价为拍卖师宣布的起拍价,之后第二次某人应价为起拍价+加价幅度,您也可以举牌口头喊出高于拍卖师报的起拍价或加价幅度额。需要说明的是您的举牌应价或口头喊价对于包括您在内的每一个人都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反悔或撤销。
3、当场上出现高于保留价的最高应价者,而再无高于该价位的应价者时,拍卖师敲槌确认成交,随后我公司的工作人员请您签订成交确认书,并请您在竞买记录单签字。
4原租赁人可行使优先竞买权。您可参与竞价活动,也可待场上出现最高应价时表示接受从而排除其他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5、本次拍卖的资产为现状拍卖,委托方、拍卖方对资产的瑕疵不作担保。竞买人应全面查看房屋状况,如若租赁房屋与竞买人设想的使用有差距或竞买人拟提高使用档次、完善使用功能时,须自行维修或装修。涉及房屋乃至经营中的各种税费均由承租人承担。
6、注意事项:
(1)不要将号牌借用他人,或让他人代为举牌。
(2)看清拍品目录,听清拍卖师宣读的拍卖标的,确保查看时看到的实物标号、目录标号与拍卖师宣读的标号保持一致。
(3)报名时的签名与签署成交确认书的签名保持一致。
(4)竞买不成的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联系我公司财务人员办理退款事宜,电话:0477-3877451,地址:东胜区鑫通大厦B座十层1006室。
(5)拍卖结束后请将号牌交还我公司,丢失扣罚100元。
七、成交价款的缴纳
房屋租赁费须用现金缴纳,买受人应于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缴至东胜区国投集团公司或东胜区一中勤工办账户(见拍卖流程),随后换取收据。买受人逾期没有办理交款手续的,视为违约,由相关方全额扣收其所交款项,并按《拍卖法》的规定进行二次拍卖,如二次拍卖的价款低于首次拍卖的价款时,由第一次成交人补足差额价款,并承担相关费用。
区国资集团公司的租赁房屋缴纳2万元履约保证金,区一中租赁房屋原则缴纳年成交额20%的履约保证金。
八、标的的移交
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缴款收据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协议(见附件样本),进行房屋的交接工作。资产移交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违约的参照前款第七条处理。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我公司缴纳成交价(两个年度总价)1%的佣金。